我国法律上关于借款合同性质的规定
时间:2023-08-17 10:04:44 1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从这句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我国法律规定上是属于实践合同的,即需要出借方提供了借款之时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生效,但是除此条法律规定之外便没有其它法律规定了借款合同的性质,所以在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或者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时,他们之间的合同性质应该是属于诺成性质的合同,

我国借款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

法吗

1、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民事活动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都属于合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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