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在行政复议期间继续执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行政拘留可以延期执行吗
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延期执行的期限一般至行政复议结束。如果对警察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情形下,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