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敲诈勒索的主要取证方式有:保留犯罪分子进行敲诈勒索的语音信息、语音通话录音等;寻找另一位清楚受害者被敲诈勒索情况的公民,请其进行作证;进行证明的收集,来证明自己被威胁,并且对方威胁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敲诈勒索金额在两千元到五千元以上就属于敲诈勒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足,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口头解除终止”的事实由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劳动者能够对用人单位“口头解除”的事实作出合理陈述,并提供上述证据予以证明,则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如果劳动者不能对用人单位“口头解除”的事实作出合理陈述,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则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从劳动争议处理实践来看,劳动者可能取得的证明用人单位“口头解除”事实的证据主要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登记资料、证人证言、工作交接单等。当然,劳动者主张“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成立,用人单位主张“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未成立,还应当对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围绕该争议事项进行庭审调查,可以通过审查退工办理、劳动手册归还、工资结算以及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也是一种合理的行为,只要双方就解除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都是被认可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口头的协定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如果出现劳动争议的很容易出现无法举证的情况,因此还是需要签署一份书面的解除协议会更加稳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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