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与房龄和居住时间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根据市政规划而定。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因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业需要拆迁的,因城乡规划需要拆迁的,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迁的,因国防和外交需要拆迁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房子不住需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咨询:最近西安有朋友咨询,买的房子没有居住需要交纳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应该按照实际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
依据是:根据目前实施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19条
19条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从未入住,从第一个月开始,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不使用期连续超过6个月的房屋,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7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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