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借外债离婚能否回收,视情况而定,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退还彩礼。但这里的生活困难并不意味着欠外债,而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配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这是绝对困难。生活困难的确应考虑以下因素:
(1)付款人为了缔结婚姻,全家共同借钱,导致家庭负债较多;
(2)家庭成员无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的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新民法典中规定彩礼钱是可以退还的。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数目进行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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