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
(一)办理条件:
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
2、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须已办出买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原件。
5、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资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收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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