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了婚女方可以反悔。订婚通常发生在结婚前,主要是双方父母就结婚的时间进行商订,双方交换礼物、男方下聘礼等。订婚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同时也不具备有法律效力。婚约是由意向结婚双方在婚前自愿订立的,也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其他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单方决定是否登记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订婚了女方悔婚怎么办
订婚之后女方悔婚处理方法:1、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果另一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2、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起诉女方要回彩礼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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