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养子女未成年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在这种情况下,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是成年的养子女,他们本人愿意自食其力而不愿意回到生父母身边,或者生父母不同意与他恢复关系,那么他们对生父母的财产则不享有继承权。
一、养父与生父谁能代表法律认可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生父母与生子女的关系,但前提是收养关系是合法的。一旦养父母子女关系成立,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就自动解除,这时就没有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的权利和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了。也就是说养子女不能同时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的财产,收养关系也可以解除,解除后,如果被收养人未满18周岁,生父母子女关系自动恢复,如果已满18周岁,就要征求被收养人的意见。
二、解除收养关系怎么写赔偿协议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有三种:一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二是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三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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