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委托书的写法:
凡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制作《委托书》,具体格式如下: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2)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X(单位、个人)的X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4)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
(5)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九百二十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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