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一,建筑物等倒塌损害责任是物件损害责任,不是高度危险责任,按照传统,它应当遵循物件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则,而物件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则应当是过错推定原则二,建筑物等倒塌损害责任也不适用产品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筑物等也是产品,但通常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不动产不认为是产品,不适用产品责任,因此,也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树木砸坏房子房屋怎样赔偿
一般情况下,个人物件倒塌或坠落导致他人损失的话,都由物主负责赔偿,但如果你能证明自身行为没有过错,就可以减免或避免赔偿责任。树木致人损害的采取的过错推定原则。对于诸如树木等物件损害责任,我国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发生因物件致人损伤等,只有所有人或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才有可能免责。
二、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分为以下8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教育机构遭受到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存在过错
2、患者因以下情形之一遭受到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 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 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
4、构筑物、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悬挂物、搁置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他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存在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他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
6、林木折断致他人损害的,推定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
7、地下施工致他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存在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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