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强制执行多久会冻结银行卡
强制执行,一般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就可以向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的三天内,冻结银行卡。当强制执行案件被受理立案后,就会分配到执行法官的手上开始强制执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二、银行卡被冻结能注销吗
冻结的银行卡不能注销,需要先解冻再注销。一般长时间没有使用一张银行卡,且卡内还有余额,通常情况是,银行卡会继续被扣除管理费,直到卡内全部钱扣光为止,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业务,就会被暂停使用并打入不动户。
三、银行卡解冻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卡解冻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2.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3.债务已经清偿的;
4.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n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n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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