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已经退休的人无法再次领取失业救济金,即使已缴纳失业救济金且符合条件。只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已经退休的人,将无法再次领取失业救济金。即使他们已缴纳失业救济金,但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也无法领取。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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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经退休的人无法再次领取失业救济金,但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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