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一、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相关法律
分公司的合同义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可以的,当然有一些公司当中的义务的话,也是可以由分公司自己来履行的,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三、分公司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分公司的法律性质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财产权,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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