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设立公司:股东是否有权决定?
时间:2023-07-14 14:51:27 3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股东原则上可以另外成立公司。法律上没有特别限制,但是该股东本来为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外。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组织不受此规定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在职股东可以设立公司吗?

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但成立公司需要符合的要求是: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2、制定了公司章程;3、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4、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了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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