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需要进行赔偿。对人身损失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若造成伤残产生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乃至导致死亡所赔偿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赔偿范围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该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即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n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n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n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n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n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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