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是:
1、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章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是遗弃罪,具体规定规定了,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拒绝扶养上述人员,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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