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凭借一项虚构的建筑工程,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诈骗11家建筑公司及被害人,涉案金额近40万元。日前,此案中的两名被告人胡宇成和韩玉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及诈骗罪被诉至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4月底至5月中旬,被告人胡宇成(化名:胡宝森、胡兆松,无业)、韩玉山(化名:韩海峰、韩志忠,无业)伙同顾秀科、安老八(另案处理)在某大学研究生院服务楼二层,以北京同创新联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谎称拟在本市通州区枣林小学建立培训中心,以发包装修工程为诱饵,分别与河北、江苏等公司及被害人方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骗取被害单位及被害人施工保证金、治安保证金人民币37万元;向河北省沧州市某建筑工公司北京分公司索要中华牌硬盒香烟4条、玉溪牌硬盒香烟8条、玉溪牌软盒香烟10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080元);向四川省某建设有限公司索要价值人民币960元的碧螺春茶业2盒。骗取被害人王某三星牌D508型手机2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700元),红塔山牌硬盒香烟2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元)、可口可乐饮料8箱(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42.4元)、燕京牌啤酒8箱(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43.2元)。
此外,2005年5月21日,被告人胡宇成、韩玉山伙同顾秀科、安老八(另案处理)在南京市,以借钱为名,骗取被害人吴某人民币1万元;2005年4月至5月,被告人胡宇成、韩玉山伙同顾秀科、安老八(另案处理)以医院老年病房(筹备处)名义,虚构某医院老年病房改造的事实,以发包装修工程为诱饵,以索要好处为名,骗取被害人周某人民币4万元、ZTC608型手机2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00元)、摩托罗拉V31型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790元)、阿戈森纯橄榄油10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20元)。
综上,被告人胡宇成、韩玉山共同实施合同诈骗10起合同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6040元;被告人胡宇成、韩玉山共同实施诈骗3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63895.6元。上述赃款、物均未起获。2006年11月2日,被告人韩玉山被抓获;2006年11月12日,被告人胡宇成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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