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似的商标版权也一定近似吗
商标相似性的判定过程甚为复杂,尤其当涉及到那些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标时,我们需要更为审慎地考虑除了商标相似程度之外的其他诸多因素。
如果两个相关的商标在整体构图方面展现出高度的相似性,那么我们就会认为这两枚商标之间构成了近似商标。
若相关的两个商标在整体构图方面并未表现出高度的相似性,但是其中一方,即我们所说的权利商标,却拥有极高的声誉度,涉及到被指控侵权的另一方面,那么我们就有可能通过对比分析这两枚商标的主要组成元素来确定它们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如果这两枚商标都享有相对较高的知名度,或者说它们的共存是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那么在进行商标相似性的判定时,我们还需结合这两枚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以及使用者的主观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二、商标注册后别人可以叫这个名字吗
在完成商标注册之后,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以该名称进行使用。
商标注册乃为商标所有者为获取商标专有权之目的,依照国家所制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及程序,向商标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
商标管理局在经过严谨的审核之后,若认为符合条件,便会批准其注册,从而产生法律效力。
由商标管理局审核并获准注册的商标即称为注册商标,享有专属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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