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借款系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借款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向他人借款时,为保护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应当与出借人明确约定借款为个人债务。
一、离婚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谁偿还
离婚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谁偿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未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要求。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认定为夫妻债务,借款人无法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款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如下:
1、对于在法律中,确定的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2、对于个人的债务肯定是由借款一方自己承担,而且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离婚后不承担债务的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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