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是什么?家庭财产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可以参照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下仅供参考。
1。因下列原因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
2。核辐射与污染。过度使用、过电压、触线、电弧、漏电、自热等造成电机、电器和电气设备损坏。
4。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对法院、服务人员、旅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串通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方人员盗窃,或被窗外钩住造成损失等。家庭财产保险单规定的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其他损失和费用。第二,不包括家庭财产保险: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证券、邮票、文件、书籍、图表、技术资料等。日常生活所需的日常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草、酒类、药品、化妆品等。个人收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等。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5。保险人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声明不承保的财产。
3。家庭财产保险范围:
1。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
2。家具、电器和室内装饰;
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4。农具、农具和农村家庭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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