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您询问有关公司股份制改革的事情。我们企业于2001年成立股份制公司,我们全体职工按照公司的要求,都无条件的购买了股份。可是公司现在又要求我们无条件地退股,请问这种做法符合相关法规吗?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持有公司股份的即为公司股东,股东无论大小,权利是相同的。而公司本身是由股东组成,是全体股东出资才形成了公司,公司是无权要求股东退股的。况且,公司一经成立,股东不得撤回出资。
所以,公司要求退股可能另有原因,但公司或者大股东强迫其他股东退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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