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双方生育子女之后选择离异,彩礼金原则上无需返还。
然而,若在订婚阶段男方所支付的财产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或者其他特定情况下,即便婚后育有子女并最终选择分道扬镳,女方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退还相应数额的彩礼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