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针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城镇落户时不受购房、就业、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并且可以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同时,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申请随迁落户。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如果在城镇落户,将不受购房、就业、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上述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随迁落户。
长春新落户政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不受购房限制
长春新落户政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不受购房限制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吉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不受购房限制,在长春市落户。这是长春市针对毕业生引进人才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长春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广大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他们可以更轻松地购买房产,享受长春市的高品质生活,同时也为长春市的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然而,政策的实施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这一政策可能存在一些风险。例如,毕业生可能因为就业前景等原因,选择在长春市购房。如果他们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无法在长春市找到合适的住房,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经济上的压力。
此外,一些人也认为,这一政策可能存在一些歧视。例如,一些毕业生可能因为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因素,无法在长春市落户。这可能会导致他们在就业市场上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总的来说,长春市新落户政策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同时也需要关注政策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和歧视。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看待这一政策,同时也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政策,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长春市新落户政策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同时也需要关注政策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和歧视。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看待这一政策,同时也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政策,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