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根据刑诉法多少条
刑事拘留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二条。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二、刑事拘留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后果是如下:
1.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法院定罪处罚,会留下案底,可能会对子女的政审有影响,而且对自己找工作也有影响。
2.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法院判决无罪,会被立即释放,对以后的生活是没有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嘛
刑事拘留一般可以探视。除律师以外其他人不可以探视。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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