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医疗机构归属事业单位类别,并且规定了试用期长达一整年的时间。
在此,我们引用并引用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明确条款:
对于那些初次加入就业市场且与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员工而言,试用期将会设定在整整十二个月的范围之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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