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婚起诉离婚需要部队审批吗
必需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团级及以上级别单位的政治部门需要出具关于同意离婚的证明文件时,他们应当要求离婚当事人在证明书上亲笔签名确认或者提交自己亲自书写的书面意见。
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言,如若想要离婚,必须取得军人的明确同意,除非军人存在严重过失或者不当行为。
如果是现役军人主动提出离婚,则无需受到上述限制条件的约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过程可以去拿东西吗
在涉诉离婚过程中,有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无论是离婚还是诉讼期间,有一方当事人有权领回收取其所拥有的物品,其中包含日常器具并不涉及任何资产分割问题。
详细来讲,一方专属使用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非因人身伤害或因其接受治疗而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赔付等等相关财产,均被视为该夫妻中的单方面私有财产,离婚之时应当为其取得独立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全文4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