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并列的,同时在分割遗产的时候都是均等分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权的,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并列的吗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并列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哪个优先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遗嘱有优先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先后顺序处理遗产,被继承人无遗赠扶养协议、无遗嘱或遗赠以及上述继承方式无效的情形,则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即只要有生效遗嘱,则不进行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文9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