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语上的性骚扰犯法吗
在法律领域中,倘若性骚扰的言辞部分性质较为恶劣且严重,那么这类情况即有可能构成违法。
相较之下,若只是轻度的行为(如利用言辞进行挑逗和吸引),那么可能会采取训诫或者签发悔过书这样的惩戒措施。
然而,如果情节更为严重或者发生了多次骚扰,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行政法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性骚扰是指任何形式的言语、文字、图像以及身体动作等,如果这些内容违反了他人的意愿,对其造成了骚扰,那么都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言语上的威胁是否算犯法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行为人言语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恐吓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具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言语上的性骚扰犯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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