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是无效的,有效的工程合同的签订主体必须是具备资质的。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看建设工程竣工后验收效果,合格须按正常支付,不合格可以不支付。
一、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是无效的。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因此,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后工程款怎么结算
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根据建设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与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三、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看具体条件,具体两种情形如下:
1.工程分包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n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全文9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