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应在检验完成后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无名尸体,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过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致死处理过程如下:
1、急救后,医务人员或法医确认死者已死亡的,将尸体存放在有停尸条件的地方;
2、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摄像;
3、事故鉴定;
4、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二、尸体解剖车祸进度要如何判断?
尸体解剖车祸的认定规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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