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终止,乃是指由于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形或达成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事项之故,导致原本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全面丧失,进而使得该合同的法律约束力随之消逝。

此乃在合同关系设立之后,因为某种特定的法律事件的引发,致使合同所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逐渐消失的法律术语表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