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外地就医报销的方式如下:
1、异地看病人员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当事人可以刷医保卡就医,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可以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一、医保报销的范围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诊留观床位费。
二、医保报销条件如下: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3、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总之,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医保报销的范围一般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深圳社保异地就医网上报销
深圳社保异地就医后无法网上报销,只能线下报销。报销方式如下:
1、准备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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