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批准终止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有哪些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未经批准终止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
(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的业务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
二、银行贷款的注意事项
1、银行贷款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它只提供了格式条款,保障卖方的正常权益,督促买方执行还款的义务。而借款合同应该由借款人填写,并且在买卖双方都同意其条款的基础上制定,这样能够有效减少买卖双方的分歧。
2、借款人需要在银行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写明借款的真实用途,然后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及他的信用卡记录,考虑是否予贷款,同时,要将借款用于写明的借款用途中使用,这样能够降低担保人的风险,同时保证借款人的信誉度。
3、签订银行贷款合同后,买方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还款方式。有的人会选择在15年内还完,但是这样付给银行的利息会比较多,所以一般人都选择在十年内还完贷款或者是不定期的提前还贷。
4、在买卖双方签订了银行贷款合同后,买方就产生了向银行还贷的义务。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如果没有及时还款,银行不仅会收取滞纳金而且还会追究其责任,对信用情况进行记录,不良记录的借款人以后将很难再向银行贷款。
全文7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