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强拆被确认违法后,被征收人要申请国家赔偿,除了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之外,在强拆过程中,财产受到损害的相关厉害关系人,如实际居住人等也同样有权提出。
其次,如果征收人已经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又违反法定程序将涉案房屋强制拆除且被确认违法的,关于房屋的行政赔偿问题也可以通过执行补偿协议予以实现。如果在强制拆除行为造成了屋内其他物品损失,超出部分又不在补偿协议范围内,那么应当另行计算给予赔偿。
另外,在房屋征收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应当注意,赔偿数额至少应当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法定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最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未作出补偿决定又未通过补偿协议解决补偿问题的情况下,强拆被征收人房屋,应当依法赔偿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安置补偿等损失。而在法院确定数额时,理论上应坚持全面赔偿的原则,并综合协调确保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
一、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违法强拆维权的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二、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吗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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