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受理的法院有义务在移送管辖时一并将已交的诉讼费也一并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用重新交纳诉讼费。我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法律法规中涉及移送管辖制度的名文规定较为笼统,仅对适用情形作出规定,没有程序性规定,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立法本意肯定是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管辖。但正是没有成文性的约束性规定,导致法官滥用职权、当事人滥用权利。
管辖权移送的话诉讼费如何处理
管辖权移送的话诉讼费的处理方式的话,是应当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一同来进行一个转移,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是需要按照财产标的来缴纳诉讼费的,有的人民法院可能会将案件裁定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一同移送。如果两个法院相距较远,法院采取邮寄的方式移送卷宗,同时移交诉讼费很麻烦,时间很长,法院可以将诉讼费退还给原告,由原告自行向被移送法院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