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补偿标准为,房屋拆迁费,按厂房标准补偿。标准因地制宜,不按农舍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尽量参照厂房标准或靠近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费,包括大坝、水池、厂房、道路、障碍物等。设备折旧处理。对于不能在工厂内移动的设备设施,应提供购置发进行折旧补偿。
合肥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合肥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补偿以及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或者是经营用房需要按商业用房的性质进行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全文5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