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具有相同名字并不视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即使某人故意将其名字修改至与其他人相同,那么这样的行为同样也不会被判定为侵权。
然而,如果有人恶意利用相同名字来制造混乱并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话,便有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
所有自然人在法律上都拥有姓名权,他们有权根据法定义务,自由地决定、使用、改变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唯一的限制就是必须遵循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规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