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工商登记时不能写干股或写上实际不出钱而占多少股份。而应以另外一种方式:技术、专利权入股占百分之几;或说出资现金多少(实际这个钱是别的股东出的)。
在拟定干股协议之前,需要确定四件事情。
(一)分给谁。干股作为股权的一种,是企业极为稀缺的资源,该优先用于激励为企业创造80%价值的那20%的核心人员,因此,选对股权激励的对象至关重要。在实践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公司的员工的职级、岗位、工龄等确定股权激励的进入标准,有些公司还有一些独特的管理特色,也可以考虑加入进去,比如公司积分达标、获得某一特殊称号的员工等。把标准定好,并公开化,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分多少。企业可分股权有限,如果企业目前的规章制度未健全,也没有较为完善的薪酬体系可以对干股分配的比例作为参考,将会导致出资股东的决策权等权利受到影响。
(三)怎么分。干股的特性是不需要员工出资,所以就容易造成只赚不亏的局面,甚至不影响其跳槽。
(四)怎么退。在干股激励中,退出机制非常重要。约定干股激励退出机制包括三种情形:(1)主动离职:需要解除合同,不再激励;(2)被动离职:获得干股的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害,如失职、侵占公司财产、泄露公司经营技术和技术秘密等被辞退,公司不仅可以解除干股激励,还可以向其进行索赔;(3)法定离职:员工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这个需要根据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具体情况进行约定。
一、干股怎么分红
干股持有人按照与出资人的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公司可分配税后利润。分红必须遵守《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不能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占干股的风险
首先,干股并不是一种实际出资行为,而是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也就是说,所谓干股,只是一种特殊的分红权。
第二,干股的持有人并不实际履行股东的有关权利义务,主要是不以股东身份对公司的重要事务等进行决策,也就是说,他们也不会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与控制。
第三,干股持有人一般也不会承担股东的风险。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或者出现了需要由股东对外承担责任的情形,干股持有人一般都是不直接对外承担责任的。这一点和第一点相对应。
简言之,获得干股就是不出钱、正常分红、当甩手掌柜。这三大特点使得干股非常具有吸引力。
但是这种干股由于不具备严格的法律意义,也不同于所谓的隐名股东,因此,它的风险也并不明显,而一旦风险出现,干股持有人和公司其他股东恐怕要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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