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薪,按照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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