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流程怎么走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二、宁德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办理条件
1.学生休学
1.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的书面申请,以及经过班主任签章、学校盖章的《福建省中小学休学申请表》;
1.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包括学生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或出国签证、护照证明材料;
2.学生复学
2.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的书面申请,以及经过班主任签章、学校盖章的《福建省中小学复学申请表》;
2.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病愈证明或出国签证、护照证明材料;
3.学生退学
3.1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退学申请,以及经过班主任签章、学校盖章的《福建省中小学退学申请表》;
3.2要求退学的事由证明材料。
三、宁德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办理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
第三条第三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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