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不动产权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不动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应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对于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方可发给他项权证。
个人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怎么走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以及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购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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