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产女职工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流产,比如意外流产等,可享受产假、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相关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在哪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生育津贴的报销材料有哪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n(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n(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n(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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