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有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时间:2023-03-15 11:11:35 4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是被禁止的:

(一)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体或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

(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

(四)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

(五)在楼面板上砌墙及超标准增大荷载;

(六)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七)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八)拆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九)封闭、侵占房屋共用部位;

(十)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设计使用功能;

(十一)其他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一、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

维修基金是维修园区内公共部位的费用,涉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都可以启用房屋的维修基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等。

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1、在起施行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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