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的机构种类有哪些
可以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的机构种类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
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产品质量问题法院多久会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产品质量问题找投诉的部门如下:
1.消费者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法律授权的组织进行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消费者在发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反映投诉,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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