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的鉴定可以由哪些机构进行
轻伤的鉴定可以由法医部门鉴定轻伤。为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时,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司法鉴定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轻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受损害的程度、双方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以及当地的收入水平综合判断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轻伤司法鉴定标准如何确定
轻伤司法鉴定标准的确定如下:
1.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2.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鉴定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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