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人在外地的,法院依旧可以进行执行其财产,联系不到人可以公告。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在外地的,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外地的法院代为执行,而当地的法院有义务执行。
一、异地关押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异地羁押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是羁押的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职务犯罪或者是黑社会有异地羁押。犯罪的地点在外地的,或者是主犯在外地的也可以采用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几个同级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该由最初受理法院进行审判。
二、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在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期已过,但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以内。因为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三、被执行人的被执行期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6个月未果的,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关于媒体介入,你得案情明朗,对方有能力拒绝履行,而法院又屈服于权势,这样的情况,媒体都喜欢给曝光的,你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北京的媒体,收看北京和中央的法制栏目,给他们的热线打电话,但你要是平淡无奇的反应案件无法执行,相信媒体也没兴趣,你得事先把案情想好,说点曲折离奇一些,把握更大。在法律操作上,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外地的法院给你执行这个案件,具体操作手段可以是债权转移,也可以是执行到期债权等方式,一般外地法院不会受当地权势干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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