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证协会在劳动关系、财产继承、社会保险、伤残人士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方面出台9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减免相应公证服务费。
即日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
对年老体弱、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快捷的公证服务,实行预约上门、快速受理、加速办结,缩短办证时间;
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
办理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的证明或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办理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办理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办理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与公益活动;
办理请求国家赔偿;
办理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和五保户申办;
办理见义勇为者、革命伤残烈属;立遗嘱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查询公证遗嘱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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