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吗,患者应当提供的证据有: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除此之外,应当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提供证据。
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准备流程是怎样的
1、病历材料
第一时间复印及封存病历
病历是维权的核心且唯一的材料,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复印或封存。
2、分析病历
专业分析、有理有据
我们之前讲过很多次,医院或医生也不是万能的,他们绝对不会有意制造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后,要分析病历,有理有据指出诊疗过错,不要自以为是。
3、出具意见
一定要有专业支持,客观、专业陈述出医疗过错及理由,不要无理指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全文5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