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商品不退换,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规定,如果在消费者购买时商家明确告知了,可以被认作是一种格式条款,但还有个重要前提就是打折、特价商品并没有质量问题。换句话说,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所以,无论是不是打折商品,只要有质量问题都是可以进行退换的。
律师补充:
如果遇到购买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商家不予退换的话,此时可以这样做:
1、拨打12345请求消协调解或者到工商部门申诉;
2、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3、到法院诉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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