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说正在调查不一定就说明已经立案了。
2、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与立案是两个阶段,如果符合案件受理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受理,对受理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进行调查了解,如果轻伤涉嫌犯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哪些情形属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
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3、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没有证据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可以报警调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我国办理刑事案件,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犯罪嫌疑人认不认罪,与定罪判刑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没有口供,只要有其他证据也可以定罪;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也不能定罪;可以报警,警方会立案侦查取证。
三、派出所不立案可以直接到公安局报警吗?
在派出所报案做笔录不能算立案。公安机关记录了笔录,不一定就能立案。立案,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不达立案标准的,属于初查。其所谓“立案”应当符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刑法罪名就有436多,单就经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86种的规定。如果是治安案件报案是称为“受理”。
可以再找经办民警(当时案件受理人)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不能就一事重复报案。
全文6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